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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阀门铸造件改建项目公示

2024年08月05日10:16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摘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福建宏大特钢有限公司阀门铸造件改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后将一厂普通铸钢件2000吨/年的产能转至二厂(技改后一厂7000吨/年,二厂3500吨/年),总产能保持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厂新增中频炉2台、造型机2台,用于生产小铸件,新增一座生产车间用于后道处理工序;二厂新增一座生产车间,将现有备用的2台中频炉转至新生产车间,新增电加热焙烧炉、注蜡机、快速固熔炉、抛丸机、打磨机等设备用于浇铸、制壳、精整等后道处理工序,其他配套的公用、辅助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2.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其中颗粒物主要采取布袋除尘措施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

3.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装运等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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