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福州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2024年09月10日08:50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和省工信厅、财政厅等两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4〕12号)精神,根据《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榕政〔2024〕2号)有关要求,有力有序推动本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争取福州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工程
1.加快淘汰老旧低效设备。对设备使用周期长、老旧设备相对较多的行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的老旧设备。重点推动机械、建材、钢铁、化工、印染等行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相应年限的主体老旧装置进行更新,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市工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2.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聚焦装备、电子、食品、纺织、冶金、石化等行业扶优汰劣,引导更新替换一批先进设备,加大数控机床、焊接机器人、食品加工设备、纺织机械、锂电池制造装备等先进设备生产应用,促进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的大规模应用,带动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各环节设备技术水平,促进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到2027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450个,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3.壮大技术改造优质企业群体。开展市级“链主”企业培育,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集聚、协作、共享;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开展“手拉手”活动,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到2027年,力争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0家、市级“链主”企业达到50家、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000家。〔市工信局〕
(二)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4.拓展智能制造行业应用。聚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等领域重点行业,推进多场景、多层级的智能制造设备和工业软件产品应用示范,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广泛应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工业控制、传感与检测等智能制造装备。面向制造业全流程,引导工业企业推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工业操作系统产品的迭代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形成一批典型场景,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50家。〔市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行业全链条普及应用,鼓励利用“云大物智移”等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企业设备、产线、车间和工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标杆企业80家。〔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构建安全可控新型工业网络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支持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为工业企业“智改数转”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和赋能重点行业、领域、环节的专业服务商,强化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供给,带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市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绿色设备推广工程
7.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进冶金、建材、石化、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用能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指导企业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推动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加快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持续开展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引导企业应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依法依规淘汰能耗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省级以上“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10家,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完成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0个,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提升至30%。〔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对照《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加快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支持企业更新改造工业固废产生量偏高的工艺,推广非高炉炼铁、有色金属短流程冶炼和连续熔炼等先进生产装备,降低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支持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铜铝废碎料等工业固废智能化破碎分选及综合利用成套装备、退役动力电池智能化拆解及高值化回收利用装备等,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落实《支持福建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引导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面向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食品等已出台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的行业,积极引导工业企业进行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升级,更新一批冷却塔等设备。〔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10.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支持石化行业企业推广应用连续化、微反应等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反应器优化控制等数字化技术,使用材料更加可靠设备,开展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鼓励企业更新升级传感装置、智能仪表、可视化监控等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推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在生产线操作、设备巡检维护等环节的应用。〔市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在全社会层面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改造与配备。围绕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地震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灾害、城市特殊场景火灾、森林草原火灾、紧急生命救护、社区家庭安全应急等重点场景,推广应用先进可靠安全装备。〔市工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能力扩张工程
12.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标准、提升质量、创新迭代、扩大产能,加大推广普及力度,帮助企业开发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大力促进数控机床、食品加工设备、纺织机械、锂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围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聚焦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组织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与应用衔接,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提升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以闽江货船、港作拖轮、内河游船、沿海渔船和景区船为重点,加快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报废更新,推动沿海内河船批量电气化改造,面向全国市场推出一批标准电动船型。支持新型储能装备产品研发推广,推进“光储充检”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多元化发展,拓展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的应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联动。建立由分管市领导总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推进我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市区联动。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深刻认识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牵头负责本县(市)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市工信局牵头,各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推动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培训会,扩大政策知悉范围,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分批次、分行业对重点规上企业、产业链配套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等开展设备更新供需摸底,充分运用供需摸底情况,分阶段推动主导产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有关市直单位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使用环保不达标、安全不达标、产业指导目录中淘汰类设备的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市工信局牵头,各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政支持。一是加大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技改项目支持力度,储备一批高质量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争取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积极组织重点技改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指导企业用好省融资贴息、设备融资租赁贴息、省技改补助等政策。二是用好用活市级现行的市技改项目设备和信息化投资补助、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贷款贴息、绿色制造发展专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政策,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本地区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于总投500万元以上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均纳入市工业重点项目库管理,建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库,并滚动更新,择优推荐项目申请政策支持。三是强化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将市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规模由30亿元扩大至50亿元,后续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调整,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技改融资成本。新增的市级财政预算2024年从市工信局年度预算中调整安排;2025年起由市级财政每年根据贷款投放等情况逐步予以增排。〔市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牵头,各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多元化综合金融渠道,用好人行再贷款、中央财政专项贴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支持,组织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升级,争取更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支持。〔市委金融办、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要素保障。加强技术、质量、能耗、排放等标准制定和贯标实施,通过组建专家团队、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对接、专项申报、技术提升等方面的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地方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要素资源保障,将技改项目涉及用地、用能等指标纳入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改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方向
附件2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向
附件3 绿色设备推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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