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徽盛达矿业萧县旗杆楼铁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2024年09月03日15:49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徽盛达矿业有限公司萧县旗杆楼铁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萧县旗杆楼铁矿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盛达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市萧县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充填开采方法,设计年采选铁矿石90万吨,包含杨套楼采区和洪河集采区,矿区分期分区建设。杨套楼采区总服务年限23年,洪河集采区总服务年限16年。地表主要建设杨套楼工业场地及风井工业场地、洪河集井口工业场地及风井工业场地,配套1个选矿系统、2座充填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期制定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通过湿式作业、洒水抑尘,局部通风、系统通风等减少粉尘产生。采矿采用湿式凿岩、喷洒水雾等措施控制采矿粉尘。选矿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转运站等设置覆膜布袋除尘器。工业场地内物料采用密闭储存,密闭皮带廊输送;工业场地之间矿石等大宗物料运输采用新能源汽车,并采取防尘、防撒落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应选用新能源机械。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的防尘用水。井下涌水优先回用,剩余部分经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绿化等。运营期产生的井下涌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经处理达标后外排。选矿废水排向环水池后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运营期设备噪声通过设置减振基础,加装消声设施,采用柔性连接,设吸声结构材料,门窗密封等方式减小影响,同时厂界局部围墙设置声屏障。
4.固体废物:项目基建期废石排入封闭废石临时周转库内,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粗粒尾砂作为建材外运综合利用,细粒尾砂优先作为井下充填材料,剩余部分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矿井水污水处理站污泥、井下水仓淤泥全部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储于厂内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源头控制,加强对各类废水、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厂区进行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跟踪监测。
6.生态环境:遵循“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7.土壤环境:加强源头控制,定期检查防渗效果,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公众座谈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2023年9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批复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皖经信非煤函〔2023〕119号)。2024年1月,省应急管理厅批复了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皖应急准〔2024〕34号)。2024年7月,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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