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年07月26日20:39 来源:发改委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通知还有哪些重要内容?
逐一建立风险台账,形成城市易涝类风险分布图、风险隐患清单等,并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加强重要风险点现场值守人员配备,配置必要的应急通讯等设备,确保通讯畅通,落实布控盯守要求,加密巡视检查。
现场指挥人员要按照“在岗、在职、在责”要求,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开展处置,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整装待命。
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按照最严酷的极端天气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第一时间响应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避险信息。
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对隧道、涵洞等易涝区段,要及时警戒并采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众,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贻误战机,尽最大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点排查项目部和宿舍安全隐患,严禁在河谷、低洼处设置办公区和宿舍区。
出现险情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先到达谁先处置、逐步移交指挥权”“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
对于发生淹水倒灌的重要基础设施,要在灾情稳定后第一时间开展抽水清淤工作,并对关键设施开展细致排查,对受损设备及时更换,对受灾部位进行修复,经安全评估通过后恢复建设运营。
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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